市民韩女士: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,听说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多项补贴,都可以享受哪些补贴呢?
市人社局:目前,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就业见习补贴、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、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、一次性求职补贴、一次性创业补贴等,广大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领。
就业见习补贴主要是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,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,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。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%以上的单位,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。
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主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。对这类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,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。
小微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主要针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,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。
一次性求职补贴主要是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,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。
一次性创业补贴是指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返乡入乡农民工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本报记者杨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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